拍卖公告

2020年8月14日物资拍卖会公告(成交价:400万元)

发布日期:2020-08-05
受有关单位委托,本公司定于2020年8月14日(星期五)10:30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(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)举办拍卖会(现场网络同步拍),现公告如下:
拍卖标的:煤炭一批,重量约9040吨【保证金30万元】
咨询看样:即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9:00-16:00(节假日除外),接受电话咨询、预约看样登记。
咨询方式: 021-64186370、13817414787  联系人:石先生
注意事项:
1、竞买人(含网络竞买人)须凭有效证件原件(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,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),须于2020年8月13日16时前至江宁路1158号(友力国际大厦)12楼,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(票据支付须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到帐),户名: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;账号:00005183464;开户行:上海银行茶陵支行。
2、竞买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,逾期按违约处理。
3、其他事项详见《拍卖须知》、《特别规定》。
4、网络同步拍卖平台: www.gpai.net(公拍网同步拍卖频道)
特别声明:
1、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;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鉴别、咨询,慎重决定竞买行为。本次拍卖标的,存放于“祥盛9999”轮上,停靠于吴淞锚地,货物重量为估算所得,请各竞买人以现场为准,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,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,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(包括缺陷、瑕疵等)。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真伪、品质、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
2、委托人、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、安检、检测、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。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、商检、安检、检测、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,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、费。
3、买受人运输、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,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。否则,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。委托人、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。
 
 
注:上述公告内容刊于2020年8月6日《解放日报》